2022年5月12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攻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力争到2025年,完成植树造林10万亩,抚育改造森林40万亩,建成村增万树“示范村”100个、“标准村”500个,创建省级森林城镇6个、森林乡村20个以上。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高水平创建国际湿地城市。通过开展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攻坚提升行动,使全市森林湿地生态系统更加稳定,城市生态格局更加合理,自然修复能力更加显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更加突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国土绿化工程。明确国土空间规划中的造林绿化区域,以全省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为契机,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实施“空间补绿”工程,力争“应绿尽绿”,进一步增加森林资源面积,提升森林碳汇储量。开展全域山体资源本底调查,启动破损山体生态修复攻坚再提升行动,坚持生态修复、分类施策、效益兼顾、利责对等、多元参与原则,合理编制“一山一规”,科学制定“一山一策”,完成全域破损山体生态修复任务。
(二)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重点实施长江、汉江沿线和大别山、幕阜山余脉森林质量提升,以可持续、多功能、近自然森林经营理念,针对马尾松、杉木纯林以及其他低效低产林分,通过采伐补造、修复改造、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科学森林抚育措施,优化森林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功能。加强对“精准灭荒”“长江两岸造林绿化”“村增万树”等重大工程新造林的抚育管理,确保成活成林成材。建设林业重大生态工程数据库,实行精准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三)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强沉湖国际重要湿地、杜公湖国家湿地公园、安山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大黄陂祁家湾青头潜鸭、府河柏泉段天鹅湖及洪山天兴洲等重点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力度。高质量推进“智慧湿地”项目建设。办好《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建设《湿地公约》中国履约30周年纪念馆,讲好中国故事,展现“中国智慧”“中国方案”,高水平创建国际湿地城市。
(四)实施乡村生态振兴工程。以配合建设武汉城市圈森林城市群,创建省级森林城镇和森林乡村为载体,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绿化,加强城市生态空间连接,着力构建绿廊、绿道网络,积极发展生态休憩空间,大力推进“自然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五级公园体系建设。做强做优“村增万树”品牌,重点抓好道路沟渠、村庄美化、“四旁”绿化和湾子林、农田林网建设,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生态振兴。推动林业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提升壮大花卉苗木产业,加快发展林业生态休闲旅游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国土绿化和湿地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园林林业局,负责定期调度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各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市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工作。
(二)坚持科学绿化。各区要实行精准造林、科学绿化,将国土绿化建设任务上图入库,落实到年度、地块和责任单位,做到目标量化、任务具体、措施得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宜造则造、宜改则改,宜封则封,宜退则退,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做到务实、节俭、高效。
(三)加大资金投入。市级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大力支持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由市园林林业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按照“一事一案”制定奖补政策。各区要加大财政投入,积极筹措资金用于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加快建立健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大力推进林业碳汇交易,积极探索“两山”理论转化途径。
(四)加强督办考核。将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攻坚提升行动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切实加强工作调度,严格督办考核。及时选树优秀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广泛开展宣传,多形式、多方位、多层次地宣传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攻坚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