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2022年决定创建20个低碳社区(园区、景区)!附试点名单!

2022-07-29 16:53

摘要:

2022年7月13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进2022年低碳试点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泉环保大气〔2022〕4号)发布,决定在去年创建20个低碳社区(园区、景区)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建设工作。

一、总体目标

引导低碳发展潜力较大或节能低碳、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工作基础较好的社区(园区、景区)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建设,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协同、公众主体的低碳发展机制,形成一批因地制宜、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低碳试点示范发展经验,择优争创国家级、省级低碳试点示范。

二、建设内容

根据社区(园区、景区)的实际情况,突出以低碳为主要建设目标,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创建活动。

(一)低碳社区

1.以低碳理念统领社区建设全过程。将低碳创建工作纳入社区工作计划,与社区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根据社区的基础条件、居民特点因地制宜设立切实可行的创建低碳社区的工作方案;建立低碳社区创建工作小组,专职人员负责,充分调动社区居委会、社区志愿者、居民参与创建,形成人人有责、共同参与的社会氛围。

2.积极培育低碳文化和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居民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开展低碳家庭创建活动,鼓励社区内居民在衣、食、住、用、行等各方面践行低碳理念。制定和发布社区低碳生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减少能源和资源浪费。倡导清洁炉灶、低碳烹饪、健康饮食,减少食品浪费。鼓励选用低碳节能家电产品以及简约包装商品,鼓励采用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拼车、顺风车等低碳出行方式。设立社区低碳宣传教育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引导和实践体验活动,推介低碳知识,宣传低碳典型。

3.加强低碳能源建设。积极推进居民天燃气等清洁能源使用;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分选回收、预处理等系统,引导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有条件的社区可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鼓励试点社区积极建设太阳能光电、太阳能光热、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采用太阳能路灯、风光互补路灯,在公交车站棚、自行车棚、停车棚等区域建设光伏发电系统。

4.提升改造低碳交通设施。合理规划校园、医院等人流车流密集区域交通设施。统筹考虑社区及周边公共交通站点设置,建设以人为本的慢行交通系统,提高公交车、公共电动车、公共自行车等不同交通方式换乘便利化程度,构建紧凑高效社区公交和慢行交通网络。统一规划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合理设置公共自行车租赁、拼车搭乘和出租车停靠设施。

5.打造低碳生活设施。加强新建住宅建筑低碳准入,提高绿色建筑覆盖率,推进既有住宅建筑低碳改造,提升住宅建筑节能水平。加强闲置土地整治,拓展绿色空间,通过见缝插绿、拆墙透绿、腾地造绿,最大限度增加绿化面积,提升环境质量。加强社区用水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完善雨水排水系统,改善积水问题。进一步推广普及节水器具,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鼓励建立面向社区的出行、出游、购物、旧物处置等生活信息电子化智能服务平台。合理布局社区物流配送服务网点,打造社区商业低碳供应链。

(二)低碳园区

1.大力推进低碳生产。加强低碳生产设计,围绕工业生产源头、过程和产品三个重点,把低碳发展的理念和方法落实到企业生产全过程。提高园区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通过原料替代、改善生产工艺、改进设备使用等措施,加快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和化工等重点用能行业低碳化改造,降低工业生产中化石能源消耗的碳排放,减少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严格的园区低碳生产和入园标准,对高污染、高碳排放的落后产能进行强制性淘汰,对入园企业和新建项目实行低碳门槛管理。

2.积极开展低碳技术创新与应用。建立低碳技术创新研发、孵化和推广应用的公共综合服务平台,推动企业低碳技术的研发、应用和产业化发展。瞄准全球新一代低碳技术发展方向,积极支持重大原创性核心低碳技术的研发。开发应用源头减量、零排放技术,利用低碳技术推动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组织开发先进适用的低碳技术、低碳工艺和低碳装备,推动新型低碳产业发展。以先进适用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为重点,制定低碳技术推广实施方案,促进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带动重点行业碳排放强度大幅度下降。建立低碳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的激励机制和融资平台,增强园区低碳技术创新能力和推广应用水平。

3.创新低碳管理。建立健全园区碳管理制度,编制碳排放清单,建设园区碳排放信息管理平台,强化从生产源头、生产过程到产品的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加强企业碳排放的统计、监测、报告和核查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企业碳排放数据管理和分析系统,挖掘碳减排潜力。加强企业碳管理能力建设,增强企业低碳生产意识,提高碳管理水平。鼓励支持园区企业参加碳排放交易试点,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放权有偿获取与交易的市场机制。推行低碳产品认证制度等,多途径探索企业碳管理新模式。

4.加强低碳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园区低碳发展规划,完善空间布局,优化交通物流系统,对园区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或改造实行低碳化、智能化。完善园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以及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制定和实施低碳厂房标准,加强新建厂房低碳规划设计,加强对既有厂房的节能改造。

(三)低碳景区

1.低碳建筑。低碳建筑是指在景区建筑材料与设备制造、施工建造和建筑物使用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提高能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

2.低碳交通。积极倡导文明、健康、低碳的旅游方式,倡导使用公共交通或自行车等低碳或无碳出行方式,购买汽车选择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旅游景区禁止机动车进入,改以电瓶车代替,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

3.低碳垃圾。倡导减少旅游外带垃圾,旅游者自带垃圾袋,将自己产生的垃圾回收,控制并减少垃圾总量。对于景区垃圾的处理,可采用“减少一再用一再循环一再生能源的模式,及时全面引进节能减排技术,降低碳消耗,形成旅游景区全产业链的循环经济模式,提高景区运行效率。

4.低碳饮食。旅游景区内设置的宾馆酒店,要广泛运用节能节水减排技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创建绿色环保企业。在游客就餐时,倡导游客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使用自带的餐具、适度点餐、节约粮食等。

三、试点示范创建名单

根据前期调研及各县(市、区)自行上报,经筛选,2022年全市共确定20个低碳试点示范建设对象,涵盖低碳社区、低碳园区、低碳景区等。具体名单为:

鲤城区(2个):常泰街道新塘社区,源和1916创意产业园。

丰泽区(2个):丰泽街道霞淮社区、源淮社区。

洛江区(1个):万安街道万福社区。

泉港区(1个):泉港石化园区仙境片区。

晋江市(2个):青阳街道晓升社区、梅岭街道竹园社区。

石狮市(2个):湖滨街道花园城社区、宝盖镇龙穴社区。

南安市(2个):罗东镇银河新城社区、翔云镇沙溪村。

惠安县(2个):螺阳镇霞光村、崇武镇潮乐村。

安溪县(1个):凤城镇祥都社区。

永春县(2个):桃城镇济川社区、长安社区。

德化县(1个):龙浔镇大洋社区。

开发区(1个):新学园社区。

台商投资区(1个):东园镇东园村。

[责任编辑:admin]

声明:碳交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