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区食品、建筑工程和碳排放核查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市场监管局,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检验检测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行业公信力,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2〕26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碳排放核查检验检测机构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2〕40号)的部署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22年6月起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2022年食品、建筑工程和碳排放核查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按照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已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20%的比例,从全区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中随机抽取出30家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二)建筑工程检验检测机构: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按照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已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15%的比例,从全区建筑工程检验检测机构中随机抽取出50家建筑工程检验检测机构,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三)碳排放核查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对全区4家碳排放核查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全覆盖的监督检查。

  二、检查主要内容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重点检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一)存在下列情形,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1.未经检验检测;

  2.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或者未按照标准等规定采用原始数据、记录;

  3.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或者改变关键检验检测条件;

  4.调换检验检测样品或者改变其原有状态进行检验检测;

  5.伪造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或者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名或者签发时间。

  (二)存在下列情形,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1.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等情形;

  2.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校准的仪器、设备、设施;

  3.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

  4.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

  (三)未经授权签字人签发或者授权签字人超出其技术能力范围签发检验检测报告。

  (四)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

  (五)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三、检查工作安排

  (一)现场检查。检查组自2022年6月起对本次抽取的食品、建筑工程和碳排放核查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本次检查分组进行,每个检查组由2名行政检查人员和2名技术专家组成。各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检查对象名录后,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2名行政检查人员,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派出的2名技术专家共同组成检查组,按《2022年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表》(附件)所列内容,采取不预先通知的飞行检查方式进行逐项检查。

  (二)检查结果处置。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违规问题,各市市场监管局要责令检验检测机构在15天内改正,形成书面整改材料,经检查组技术专家签字确认整改到位后,向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提交备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市市场监管局要立即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本次监督检查结果将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统一进行通报,并抄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将检验检测机构受到的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三)检查结果公示。各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信用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务必及时将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至企业信用档案,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各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检查人员应在监督检查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登入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市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及时完成辖区内行政检查人员的信息录入和随机匹配,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扎实开展。

  (二)依法严厉查处,落实监管职责。各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大检查后处理工作力度,对责令限期改正的机构,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严肃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严格依法查处,并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查处情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震慑效应。

  (三)严守纪律规定,确保工作实效。各检查组要严格按检查任务要求,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查,客观如实反映被检查机构的情况。检查应秉持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遵守财政经费使用制度,严格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应轻车简从、厉行节约,配合开展检查的技术专家各项费用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承担,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不得参加被检查机构组织的任何参观或宴请等可能影响检查公平、公正的活动。被抽取检查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检查组实施现场检查,不得拒绝或者消极对待检查,违者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做好疫情防控,加强安全意识。各检查组要严格执行自治区疫情防控政策,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工作要全程做好疫情防控,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全程佩戴口罩,不聚集、不聚餐,全面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请各市市场监管局明确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协调本次检查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证检测处。

  联系人:农贵林、许晓洁,联系电话:0771-5360210。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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