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信用是指碳权,经过联合国或联合国认可的减排组织认证的条件下,国家或企业以增加能源使用效率、减少污染或减少开发等方式减少碳排放,因此得到可以进入碳交易市场的碳排放计量单位。
常用的计量单位为ERU、CER和RMU。碳信用的配额转让配额一般为15-18美元/每个。
其中ERU:减排单位(联合履行机制):由于联合履行项目未排放到大气中的tCO2当量数。
CER:核证减排量(清洁发展机制):它代表未排放到大气中的由清洁发展机制生成与核证的tCO2。
RMU:清除单位(新造林和再造林):利用碳汇消除温室气体排放的可利用配额。
是一种国际性的工业运营标准,每个企业和个人都会产生一定量的二氧化碳污染,这种工业污染被称为碳足迹许多国家的政府都对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设定了严格的限制,并制定了一个计划,在这个计划中,各个国家向各个行业发放一定数量的碳信用额度,一些公司还将交易碳信用额度以换取产品或服务。
碳信用和碳排放权有什么区别?
碳排放权是政府通过有偿或者无偿的方法,发给控排企业的证书,企业有多少碳配额,就能排放多少二氧化碳,所以可以认为是 “排放二氧化碳的权力”。企业经过一年的经营,需要报告过去一年的排放量,并由第三方机构确认。确认后企业要将等于排放数量的配额上缴到主管部门,如果企业排放量大于手上持有的配额,就要从市场购买,如果不能足额上缴,就要受到主管部门的惩罚。
碳信用,则是政府确认的非控排企业的减排量,一般来说以减排项目的形式进行注册和减排量的签发。这种减排量是这样测算的:某个项目采用了一个新技术,通过政府确认,比原来的基准情景(已规定了接近两百个技术的基准情景,也就是所谓的方法学)减排了多少,这部分的减排量就是碳信用。
1吨的减排量在碳市场中等效于1吨配额,也就是说企业自身配额不够时不仅可以购买其他控排企业的排放权,还可以购买非控排企业的减排量。这也就是常说的抵消机制(Offset)。政府对于能够用于企业履约的减排量(碳信用)有限制,会规定特定项目类型,产生时间甚至产地才能用于履约,以确保控排企业不仅仅购买减排量,还会自己减排。
建立抵消机制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是有很多行业并不在碳市场控制范围内,但是可以减少碳排放(如没有碳排放的新能源,能够吸收碳的林业),政府确定其减排量,这些项目的开发者就能在碳市场出售,相当于补贴了降碳的项目。第二是增加市场上产品的种类,增加市场流动性,尤其是一般而言减排量价格往往低于配额价格,对于控排企业而言也能降低履约成本。